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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美初裁中国无缝钢管反补贴税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0-08-06    文字:【】【】【
2月24日,美国商务部24日又初裁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无缝钢管征收从11.06%至12.97%不等的反补贴关税。

  “美方的态度很明确,压根不想让中国的钢铁产品出口过去。”2月25日,国内一家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钢管制造商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对无缝钢管初裁的反补贴税看起来可以接受,但按照美国企业之前的希望,是提出了高达98.37%的反倾销税,两者叠加后的结果呢?”

  按照此前公布的日程,反补贴初裁应于2009年12月10日前后做出,初步的反倾销裁决则2010年2月23日前后做出。因此反倾销税率的初裁结果,也被相应推后。预计美国商务部的对于反补贴税率终裁结果将于今年5月作出,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则于6月作出终裁。

  去年10月,美国商务部应美国钢铁公司、V&MStar公司、TMKIPSCO公司以及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的要求,就这一双反案件立案。当月底,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6名委员全部赞成票的结果,通过对中国输美无缝钢管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决议。

  美国商务部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从2006年至2008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无缝钢管增加了131.52%,金额增至约3.82亿美元。

  中国商务部频频抗议美方盲目指控中国出口产品存在倾销或者补贴,并指其缺乏事实依据,但美国依然乐此不疲地挥舞起贸易制裁的大棒。

  对中方的出口企业而言,这更像是一场变得越来越无处藏身的围追堵截游戏。

  “先是加拿大,再是欧盟,接着是美国,现在较新的是印度。如果说我们本来还可以去东南亚、中东、南美等地区突破,但随着中国企业一致的路径展开,这些地方或许也会很快发起对中国产品的双反。”上述企业负责人不无忧虑地向本报记者表示。

  2008年2月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无缝油井管反倾销反补贴案作出终裁决定,判定中国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为37%~45%、补贴为2%~7%;其他企业倾销幅度为91%、补贴为38%;

  2009年10月6日,欧盟部长理事会裁定中国输欧无缝钢管对欧盟产业构成损害威胁,决定征收17.7%至39.2%的较终反倾销税;

  2010年1月12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对原产于我国的无缝钢管发起反倾销调查,倾销调查期为2008年4月至2009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05年4月至2009年6月。此外,申诉方还称不应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对同一产品在世界主要市场频繁遭遇双反,除经济危机影响外,国内产能过剩乃是重大内因。上述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对于无缝钢管,我们国内表观消费需求在1600万吨左右,但我国实际上的产能却在2500万吨,加上增产和未统计部分,可能今年底将达3000万吨。不仅在国际市场上冲撞激烈,国内也同样可能掀起打价格战的残酷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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